摘要:6月15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与贵阳、遵义等贵州4家法院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上述5地法院,在案件执行工作中,信息共享联动协作,以节约司法成本,提高效率。为提高执行结案率,重庆市第一中院、贵阳市中院、遵义市中院、铜仁市中院、毕节市中院经协商后,于6月15日在遵义市中院签订了《跨区域执行协作协议》。
2016-06-1711:44:19.0黔渝5地法院实行信息共享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案件,跑腿,结案率,跨区域执行协作协议,联动协作2423本地时政本报讯
6月15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与贵阳、遵义等贵州4家法院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上述5地法院,在案件执行工作中,信息共享联动协作,以节约司法成本,提高效率。
据遵义市中院法官介绍,遵义与毗邻的贵阳、铜仁、毕节、重庆等地,因经济往来较为频繁,相互关联的案件也较多。在法院审判执行中,往往因被执行人信息分散、跨区域财产查询不便等问题,导致执行过程中存在种种困难。
为提高执行结案率,重庆市第一中院、贵阳市中院、遵义市中院、铜仁市中院、毕节市中院经协商后,于6月15日在遵义市中院签订了《跨区域执行协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上述5地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将实行跨区域执行信息共享,彼此提供“方便”。
协议还约定,在执行过程中,签订协议的各法院,甚至可以节省司法成本,由对方代为“跑腿”,“比如,我们的案件执行人财产在重庆,可由重庆的执行法官代劳;而重庆市第一中院需在遵义寻找执行财产的案件,一样可以由我们代劳。”中院有关人士说,各家法院在跨区域执行中,享受在自己区域执行一样的便捷,以提高执行结案率。
(本报记者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