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5日讯据保监会网站消息,财产保险遵义中心支公司存在以购买宣传用品的名义向车商支付费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保监会贵州监管局决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9万元。
时任该公司总经理袁昌品(截至2015年2月9日)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主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保监会贵州监管局决定对袁昌品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时任该公司总经理黄强(2015年2月9日之后)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主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保监会贵州监管局决定对黄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