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相关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为认真贯彻落实上述规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7月以来,遵义市工商局通过三项措施,组织开展了经营异常名录的移出工作。
一是制作规范统一的移出申请表。将申请事项、委托代理事项、移出所需资料集于一表,方便企业进行移出申请。同时,积极指导企业填写申请,帮助其完善移出所需资料。
二是提高业务操作技能。面对新工作,信用管理工作人员积极应对,加强学习,迅速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快熟悉电子化操作技能,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三是依法进行经营异常名录的受理、初审和审批各个环节工作。
截至目前,遵义市共为23户企业办理了经营异常名录的移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