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4-07-19
近日,红花岗区司法局、遵义市司法局派驻红花岗区“三社”创新试点大队在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时,接到某社区矫正对象反映,称其有部分物资滞留于企业仓库,无法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每月还需按付3200元仓储租金,目前,已超付20000余元租金,请求司法行政机关帮助。
为依法保障自主创业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派驻点“三社”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核实。经翻阅相关文书和实地走访发现,滞留物资仍存放在其店面后的仓库内,占地约25平方米,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大。为帮助解决该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困难,激励其自力更生、遵规守法,派驻红花岗区“三社”创新试点工作大队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对滞留物资进行处置。经过多方努力,滞留于仓库的物资已得到妥善处置。该社区矫正对象为表达对司法所和派驻民警在协助解决滞留物资问题中提供无私帮助的感谢,于近日向司法所和派驻民警送来锦旗。至此,一起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经营难题得到化解。
派驻民警表示:“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困难,有助于他们更加安心接受矫正。在今后的工作中,遵义市司法局派驻红花岗区“三社”创新试点工作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等工作,在高质效履行刑事执行职能的同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原标题:《【利企便民办实事】煦风润雨矫正情积极作为暖民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