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您现在的位置: 我爱遵义 > 企业单位 > 正文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发布日期:2022/4/5 19:05:41 浏览:492

来源时间为:2022-03-30

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报省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全文如下:

贵州省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任务清单

2022年是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攻坚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以及《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提升我省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制定本任务清单。

一、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一)企业开办和简易注销(总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1.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实现七个环节“一个平台、一表填报、即时办结”。不能即时办结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完成登记注册的企业,可通过平台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变更手续。(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税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排名第一位的为此项工作牵头单位,下同〕)

2.实行“一照多址”。允许经营范围不需前置许可的市场主体在其住所所在县(市、区、特区)行政辖区内增设多个经营场所,可不办理设立登记。(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3.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在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允许大型企业分支机构集中统一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4.深化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完善简易注销退出制度,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至20天,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二)办理建筑许可(总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进一步精简建筑审批环节和材料,实现办事流程一张图、办事指南一张表、线下办理一个窗口。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政府投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不超过7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不超过40个工作日。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人防办、省林业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贵州电网公司、省广电网络公司,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6.统一审批管理系统。推动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与省不动产登记云平台、贵州政务服务网、省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相关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并在线审批。建成线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系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功能移动端应用。(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

7.优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制定实施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制定“多规合一”目录,整合各类规划形成“一张蓝图”,提升项目生成科学性、准确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防办、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8.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推进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避免重复评价。(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防办、省能源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9.积极推广政府投资类项目设计和工程建设招投标一体实施;落实建设项目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获得电力(总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10.提升供电可靠性。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加强电网规划和投资建设。推动配电网和农网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发展规划。推行不停电作业。加快贵阳、遵义核心区自愈型、智能型配网示范工程建设,打造贵州供电高可靠性示范区。(责任单位:贵州电网公司、兴义市电力公司,贵阳市、遵义市政府

11.加快构建现代供电服务体系,建设线上线下智慧供电服务营业厅。(责任单位:贵州电网公司、兴义市电力公司)

(四)获得用水用气

12.编制获得用水用气服务评价标准或指导意见,建立对获得用水、用气服务评价体系。推进城镇燃气企业对天然气大用户实施代输服务或直供,降低用气成本。(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五)登记财产(总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13.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市场主体不动产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加快实施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税务局,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14.推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屋交易系统、省税务局税务系统、省财政厅非税缴费系统、省公安厅相关业务信息系统、省法院执行办案系统、贵州电网公司供电系统与省不动产登记云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法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大数据局、省税务局、贵州电网公司)

(六)获得信贷(总牵头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15.促进银企对接。全面推广应用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强银企信息互通。继续发挥好“几家抬”政策合力,加强银企对接名单推送型融资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名单企业融资规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能源局,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16.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适当下放授信审批权限,合理压缩获得信贷时间,主动精准推送金融服务信息和相关优惠政策,提高信贷服务便利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银保监局,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17.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作用。深入推进国有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全面提升融资担保公司服务能力,扩大融资担保覆盖面,引导融资担保公司更好服务小微企业、重点企业、“三农”和地方重点项目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

18.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部门联动梳理筛选供应链核心企业名单。积极探索运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强对供应链企业的信贷支持。进一步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系统对接,减少应收账款确权的时间和成本。(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七)纳税(总牵头单位:省税务局)

19.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水平。减少纳税缴费时间和次数,企业年度纳税缴费平均时间不超过100小时,纳税次数不超过4次。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及征管措施,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20.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落实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申报、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以及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4个事项由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责任单位:省税务局,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21.建立全省税务系统非税收入管理一体化平台,规范非税征管行为。(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大数据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及其他非税收入主管单位,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22.扩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加大对破产重整企业纳税信用修复支持力度,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修复纳税信用,引导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自身涉税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税务局、省法院、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八)跨境贸易

23.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制定服务标准,规范办事指南,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压减进出口单证审核耗时,大力推广“提前申报”,实施贵州口岸预约通关全覆盖。压缩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成效,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控制在10小时和1小时以内。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时间压减至6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贵阳海关、省税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九)政务服务(总牵头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

24.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窗通办2 2”模式。按照自然人、法人分类设置综合窗口,省市县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综合窗口受理;制定明确的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全面实现线上线下标准统一、“一窗进一窗出”。(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25.深入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牵头做好西南五省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积极推进我省与江苏、浙江、广东等劳务输出主要省份的“跨省通办”。(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26.深入推进“全程网办”。全面梳理不能“全程网办”的事项清单,印发“全程网办”工作指引,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推进线下面签向网上面签转变、线下评审向网上评审转变、现场踏勘向远程踏勘转变、原件核验向数据核验和网上核验转变,突破制约“全程网办”的难点、堵点,年底前实现“全程网办”率达70。(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大数据局、省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各县〔市、区、特区〕政府)

27.提升12345热线工单诉求解决率。推动职能部门加大12345热线工单的处置力度,使企业、群众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各市(州)热线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对热线工单的跟踪问效和考核评价,以企业、群众的“关键小事”为抓手,着力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的堵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有关部门,各市〔州〕热线工作机构、各县〔市、区、特区〕热线工作机构)

(十)市场监管(总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28.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

[1] [2] [3]  下一页

最新企业单位

欢迎咨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