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来,贵州道真县原县委副书记熊祖模最主要的“工作”是:想重新上岗,恢复名誉。
原标题:原县委副书记的“上岗”路
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原县委副书记熊祖模,2011年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和贪污罪被带走,并被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随后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
2013年5月贵州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2014年5月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对熊祖模的起诉。
三年左右的时间里,熊祖模这个曾经的县委副书记经历了巨大的人生落差。“按照法律认定我是无罪的,那么我现在身份到底是什么,我何去何从。”
2012年1月11日,道真县公安局对熊祖模执行拘捕并对他涉嫌滥用职权,为在道真投资酒店的商人李晓琳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返还土地出让金以及受贿44万元两项罪名展开审讯。熊祖模说:“公诉机关指控我在2009年11月初,在我办公室收取李晓琳1.5万元的行贿,然而这段时间我拿出了在日本学习的护照机票,航空港的记录和学习的资料等等证明。”
2012年10月16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熊祖模的案件,12月17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熊祖模提请出庭的证人,商人李晓琳、李晓红均未出庭的情况下做出一审判决,认定熊祖模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586万3262元损失,非法收受贿赂22.5万元,最终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1年,熊祖模当庭提出上诉。
2013年5月29日,贵州我的事情他们都很清楚。”他一如既往地从西门进大院,拾阶而上,到A区6楼,径直找到余航海。他对余航海说,过去10天里,没任何组织、任何人找他谈。
他用平静的语调说:他本人,还有他的家人,一直以来都在依理、依法地表达诉求。“法律都认为我无罪了,我应该得到一个交代。”他用略带颤抖的声音说,重新上岗、恢复名誉的过程,“是如此地折磨人”。
余航海告诉熊祖模,他将尽快再次汇报落实。熊祖模表达了谢意后离去。
走出市委大院,广州路上车流不息,他说,“这几年国家发生了大改变,否则我可能也出不来。”可熊祖模又觉得,未来自己要想短时间内彻底洗白,“很难”。
不起诉
先判刑11年,后“证据发生变化”,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1年12月26日,熊祖模升任道真县县委副书记不足一月,带着下属在大矸镇、三桥镇检查工作,在行至离大矸约2公里的地方,接到县纪委书记张淼的电话,“叫我马上回去。”
他急忙调转车头赶回办公室,发现室内多出了7个大个子,这些人中,他只认识市纪委的张某。
熊祖模被要求“配合调查”,他交出了手机、钱包,皮带被抽走,被连夜拉到遵义县的“小房子”。
一审判决书显示,熊祖模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遭受586万余元的经济损失,此外,他还前后收受重庆商人李晓红、弟弟熊飞等人现金22.5万,利用职权为其谋取相关利益。2012年12月1岁,是家中老三,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一个妹妹。他是农民的儿子,自称从未替家人谋私利,至今没参加一次女儿的家长会,也从未进过组织部长的家门。
熊祖模的仕途是从福星乡土地工作员的身份开始的,曾连续40余天与老百姓一起背石粉泥浆,因工作出色获得过上级表彰,自称在为官22年的时间里,“对得起老百姓!”
熊祖模的家空旷而杂乱,家中桌上的葡萄等水果长期无人打理已经干瘪。在卧室内,其材料装了一纸箱,为向各部门寄材料,家人还专门买了打印机。
熊祖模的生活圈子发生了变化,官场朋友逐渐疏远,但让其略感欣慰的是,通过间接渠道他听到,“仍有领导同志相信我”。
他觉得,有错必纠的司法理念并没有在其身上得到体现。11月26日中午,熊祖模在其家中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我只想向社会证明我的清白,至于这个职务给我恢复了,我辞不辞职,这是另一个问题。”
(实习生薛力毓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