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一名的哥深夜送客过程中,行经僻路段时,准备对车内女乘客行不轨。昨天,该司机因强制猥亵妇女罪,被判处1年零6个月刑期。
该司机杨某,25岁,原本是遵义某环卫处的一名驾驶员。此前,因其感觉收入较为微薄,于是和朋友一起“找了一辆出租车来开”,杨某专职夜班驾驶。
去年10月3日深夜,杨某将车开至遵义火车站候客。10月4日凌晨,遵义某高校女研究生林叶(化名),上了杨某的出租车,要求到遵义某高校。
当车行至遵义市汇川区北海路时,杨某停车对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林叶动手动脚,林叶当即大声呼救并反抗。随后,林叶趁机开门下车,并记住车牌报警。当晚,警方将还在开车载客的杨某抓获。
汇川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杨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强制对妇女实施亲吻、抚摸等猥亵行为,其行为已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本报记者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