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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合作承办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签订协议书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28 23:40:35 浏览:1403

作办学收益分配没有出台新的政策和规定,本协议约定条款继续执行;若国家出台新的政策和规定,则甲、乙双方可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友好协商,重新签订合作办学协议。

4、在甲、乙双方合作办学过程中,若国家法律政策允许民办院校自主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法人,则双方一致同意“医学与科技学院”变更登记为营利性法人。

三、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对高校资源、行业资源、渠道资源等教育业务资源的共享,提高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适用性,促进医学与科技学院的发展,经友好协商后签订了上述协议,该协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合作框架协议,最终的合作应以双方共同认可的正式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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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高科控股公司、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锐驰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富仁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万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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