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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6人公告

发布日期:2016/2/27 0:45:06 浏览:566

为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保证学校新增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5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1名。具体招聘职位见《遵义医专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8日-1997年8月17日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2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3、截止2015年8月17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一届(三年)的;

4、截止2015年8月17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报名时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10、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1、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考的报名组织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具体负责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2015年8月19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遵义市新蒲新区平安大道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青教公寓405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851-28776262、0851-28776219、0851—28776224

4、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填写《遵义医专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应聘人员先在《招聘简章》附件上下载并填写完善和打印《遵义医专2015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且提供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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