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近日发布中心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公园、景区、餐厅等场所,禁止携带犬只入内,同时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电车、轻轨等公共交通工具。
记者昨日从遵义市政府办获悉,新发布的《遵义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包括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南部新区所有个人和单位。同时,该“办法”将养犬区域划分为“严格管理区”、“一般管理区”。严格管理区是指城市建成区,一般管理区指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区域。在严格管理区和风景区、公园、水源保护地、遗产地、人口密集区等地,禁止开展犬只繁殖、训练、养殖、经营等。同时,在一般管理区内,可根据人口密集程度、集镇等实际情况,再明确新的严格管理区。
该办法规定,在遵义市中心城区实行持证养犬,即所有饲养犬只都必须取得由公安机关监制的犬牌,并按时对犬只开展免疫。携带犬只出行,除需携带犬牌、免疫证明外,还应使用缰绳、嘴笼等方式对犬只进行约束,使之不对他人构成威胁或伤害。
在遵义市中心城区,景区、公园(含森林公园等)、纪念地、博物馆、遗产地、烈士陵园、图书馆、医院、学校、车站、党政机关办公楼、体育场馆、动物园、餐厅、商场、宾馆等场所,禁止携带犬只出入。同时禁止携带犬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电车、轻轨等公共交通工具。
此外,鼓励个人和单位参与救助流浪犬。死亡的犬只严禁自行掩埋和处理,需送往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指定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该管理办法目前已由遵义市政府发布并执行。
遵义市政府办一位干部说,制定该办法,是因城市犬只饲养者增多,给城市管理带来困扰。同时,由于犬只管理不善导致的矛盾和危害,呈现上升趋势,市民意见较多。
记者黄黔华来源:贵阳晚报)来源:贵阳网
作者:黄黔华来源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