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遵义市民政部门向媒体通报,今年起,该市城乡低保再次提高标准。
据了解,去年1月1日起,遵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以往基础上上调为:城市低保月均保障标准462元。其中,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遵义县、仁怀市、赤水市每人每月495元;其余各县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40元。农村低保年均保障标准上调为2604元,其中,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遵义县、仁怀市、赤水市每人每年2640元;其余各县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2580元。
时隔一年,该市再次上调城乡低保标准,其中,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遵义县、仁怀市、赤水市城市低保为每人每月545元,桐梓县、绥阳县、余庆县、湄潭县、凤冈县、正安县、道真自治县、务川自治县、习水县为每人每月484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调为: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遵义县、仁怀市、赤水市为每人每年3132元。桐梓县、绥阳县、余庆县、湄潭县、凤冈县、正安县、道真自治县、务川自治县、习水县为每人每年3060元。
据悉,遵义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将在今年第一季度完成提标的各项工作,于4月起按新标准兑现补助金,并补发第一季度新补助水平与原补助水平的差额。(刘鸿)
《遵义城乡低保再提标4月起按新标准兑现补助金》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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