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曝光台遵义榕树岛内价购物广场未经检查投入使用受罚遵义榕树岛内价购物广场未经检查投入使用受罚1527885各地行动
遵义榕树岛内价购物广场未经检查投入使用受罚
时间:2011-11-29_文章来源:贵州消防总队_作者:郑汝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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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榕树岛内价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给予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
11月2日,消防监督员在对位于汇川区上海路的榕树岛内价购物广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购物广场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法律规定,消防监督人员当即对该场所忽视消防法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取证,经对该场所经营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取证,证实了该违法事实。汇川区消防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依法作出了对该购物广场实施责令停业并处予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
目前,汇川区榕树岛内价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负责人对这一违法行为表示非常懊悔,已将3万元罚金上交国库,并表示此次事件给他上了一堂生动的消防安全教育课,后续将完善相关手续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再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