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12-14
千龙网北京9月1日讯8月31日,遵义银监分局发布遵银监罚决字〔2017〕6号~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遵银监罚决字〔2017〕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书显示,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虚假出表不良贷款。时任公司董事长罗维参与该行虚假出表不良贷款违法行为的决策,并在该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应负领导责任。二是发放贷款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掩盖不良。时任公司副行长、分管领导董健,审批发放了贷款归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掩盖不良,应负领导责任。
遵银监罚决字〔2017〕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遵银监罚决字〔201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遵义银监分局决定对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同时对公司董事长罗维、副行长董健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