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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16/7/28 7:29:56 浏览:507

6月24日,贵州省遵义市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遵义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市)民宗局长、分管业务工作副局长,第二批、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七进”示范点代表,民族乡政府负责人8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仁怀市、汇川区、红花岗区政府就本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的经验交流发言,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二批、第三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关于命名全市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报,并向部分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授牌。红花岗区海风社区、正安县邮政局等45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市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会议认为,“十二五”以来,全市各族人民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奋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促进了民族地区繁荣发展,巩固了民族团结和谐局面,构筑了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开创了“社区 院校”、“社区 企业”、“社区+社区”等新型创建工作模式,涌现和培育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坚持红色传承,推动绿色发展,打造西部内陆开放新高地”的总部署,按照创建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寨、进乡镇、进学校、进企业、进部队等“七进”活动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完成500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的创建任务,2个自治县和8个民族乡整体创建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示范乡。

会议要求,要围绕经济发展这个核心深化创建活动,切实加大对2个民族自治县、8个民族乡和147个少数民族贫困村的扶持力度,着力在交通、通信、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特色产业发展上对民族地区给予重点倾斜;要围绕改善民生这个根本深化创建活动,立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围绕文化传承这个纽带深化创建活动,全方位、多角度调研,摸清民族文化资源的家底,从深度、广度上继承与传播,挖掘与使用,彰显文化特色,挖掘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味;要围绕政策宣传这个基础深化创建活动,坚持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广泛宣传“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四个认同”教育,大力营造民族团结和睦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监督检查、经费投入机制,努力开创遵义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会议召开前,各县、区(市)民宗局长、分管业务工作副局长,民族乡政府负责人分别参观了仁怀市、汇川区、红花岗区学校、村寨、企业、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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