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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谱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遵义民族工作新篇章

发布日期:2016/3/18 20:07:23 浏览:451

民族工作,首在度势。在全党、全国吹响脱贫攻坚战役集结号的历史节点,遵义市委市政府坚持高位谋划、全局统筹,出台了《遵义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遵委〔2015〕106号)。《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遵义市委市政府对遵义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全面贯彻《意见》精神,对于推动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把握“五大发展理念”,以少数民族脱贫攻坚为抓手,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遵义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全市有47个少数民族共计10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13.3,其中仡佬族人口47万,占全国仡佬族人口近70,有2个仡佬族苗族自治县、8个民族乡。全市民族地区36个乡镇237个村,其中贫困乡镇30个,占民族地区乡镇个数的83.3,占全市贫困乡镇总数116个的25.8。民族地区贫困村有147个,占民族地区村总数的62.1,占全市贫困村总数871个的16.9。全市民族贫困人口为14.4万人,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3.7,占全市减除政策兜底后贫困人口54.57万人的26.38,全市民族地区贫困发生率为13.7,低于贵州4.3个百分点,但高于全国6.5个百分点。民族地区呈现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贫困比重大的贫困特征,脱贫攻坚形势十分严峻,是全市脱贫攻坚“硬骨头”和经济社会发展短板。我们要严格按照遵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族工作行动路线图,深化对民族工作新常态的认识,紧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理念谋划发展、推动工作。

一要坚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创新引领发展战略,激励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依靠自身资源优势,迸发创新创业活力;按照“四大区域”发展战略,落实和完善支持民族地区差别化政策,发挥中部、东部地区辐射带动作用,统筹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保护好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民族地区对外开放水平,推动横向交流,实现旅游与人文深度融合;更公平解决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就业、脱贫攻坚等重点任务,让少数民族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二要集中力量实施民族地区精准脱贫。以自治县、民族乡和少数民族人口30以上的镇、村为识别区域,精准识别少数民族贫困现状,了解贫困家底,确认遵义市少数民族脱贫攻坚主战场;建立相对独立的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监测体系,参照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五通十有”标准,对全市2个自治县8个民族乡及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乡(镇)土地面积、国内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等指标进行监测,实时掌握少数民族脱贫现状;结合实际制定脱贫规划,重点围绕“五通十有”编制项目,建立项目库,确保到2017年,少数民族贫困村实现“五通十有”,完成147个少数民族特困地区贫困村和少数民族人口占30以上的杂散居地区贫困村全部出列,实现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三要加快民族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加快特色产业带、新型城镇化、生态旅游带建设为重点,着力打造民族地区特色农产品、茶叶、中药材等标志性品牌;用足用活国家政策,全力抓好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解决民族地区招商引资和加快产业发展中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要切实做好民族乡集团帮扶工作。民族乡集团帮扶,是遵义市少数民族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应高度重视,加强对集团帮扶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使集团帮扶有成效、有亮点,让民族地区群众早脱贫、能致富、奔小康。从2016年起至2018年,由遵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遵义军分区分别对8个民族乡进行集团帮扶,助推民族乡同步全面小康。

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进一步促进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人心相聚、精神相依

一要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思想教育,把“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和“伟大祖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认同”融入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军营、村寨的经常性思想教育之中,引导全市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

二要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按照《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要求,不断拓展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方式载体,推动创建活动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在遵义市“十二五”期间所创建的15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把2个自治县、8个民族乡整体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进而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买上新台阶,使之成为遵义市民族工作的一张亮丽名片。

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及《贵州省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办法》,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加快构建流出地和流入地信息互通、人员互动、衔接互补、共同负责的工作格局,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让遵义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遵义,真正实现各族群众“交得了知心朋友、做得了和睦邻居、结得成美满姻缘”。

四要切实推进民族事务体系治理法治化。做到严格执法,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做到文明执法,坚决反对和纠正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搞好普法,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治法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对涉及民族因素的人民内部矛盾,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定期研判遵义市民族关系状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为推进全市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营造团结稳定的良好氛围。

抓民族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民族教育、节庆、语言文字、古籍、服饰、传统体育等工作,着力构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精神家园

一要切实抓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挖掘整理。积极弘扬民族文化中勤劳勇敢、敬畏自然、开放包容的优秀民族精神;支持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办节办会,依托务川自治县“中国·贵州(务川)仡佬文化旅游节”、道真自治县“傩文化艺术节”等群众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挖掘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增强仡佬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二要充分发挥民族文化价值,大力推进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在民族文化浓郁的务川、道真等地建设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实现民族文化的保护发展与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改善的双赢。

三要重视少数民族文艺作品创作,鼓励和扶持反映少数民族现代文明生活的现实题材作品创作,争取创作一批少数民族题材影视、歌舞、动漫、出版物等文化精品。

四要加强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对少数民族聚居集中,有历史、有规模,体现民族建筑、民族特性、民族图腾、民族工艺和民族精神的特色村寨给予保留,把它和特色农业、特色山水景点融合打造,形成品牌。

五要在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浪潮中做足多彩共生、和谐共处这篇“彩色”文章,促进民族教育、节庆、语言文字、古籍、服饰、传统体育等工作,努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把握高位推动,形成协调推进民族工作格局,凝聚起做好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要抢抓机遇。抓住制定“十三五”规划的机遇,在省、市各地各部门开始着手制定“十三五”专项规划的关键时刻,要充分利用民委委员制度优势,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各地各部门出台的具体政策中有更多可以惠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争取关系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小康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纳入各地各部门的项目清单规划及配套专项;抓住脱贫攻坚机遇,进一步加大少数民族精准脱贫工作力度,结合少数民族贫困实际,把握产业扶持、异地搬迁、生态补偿、教育扶持、社保兜底等五大举措,因地制宜、因贫施策,真正把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二要落实文件。贯彻落实好中发〔2014〕9号、黔党发〔2015〕4号、遵委〔2015〕106号文件精神,3个文件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落实为有效推进遵义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线路图,要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穷落后为导向,精准落实文件举措,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要推动《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等文件的落实,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均衡提升义务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大力推进双语教育。要严格落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文件,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问题,让少数民族群众对城市、对社区有归宿感、认同感,与辖区群众和睦相处、安居乐业。

三要重点突破。在民族事务管理体制机制上要争取突破,要进一步健全市级民委委员制度,完善工作规则,搭建交流平台,健全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加强民族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力量,发挥作用。在脱贫攻坚上要争取突破,按照相对集中、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配套使用原则,让每一份扶贫资金都花到刀刃上,真正做到扶贫项目覆盖到户、技术服务到户、效益落实到户、解决发展到户,让扶贫真正惠及到基层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在巩固和谐民族关系上要争取突破,正确处理城市化进程中人口流动、利益格局、文化差异等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形成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遵义实践。

推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任务繁重艰巨,下一步工作中,遵义市民委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遵义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奋力谱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遵义民族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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