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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实施方案》印发!

发布日期:2023/10/19 20:34:09 浏览:37

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

7.加快垃圾分类和环卫管理智能化建设。督促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营主体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箱与管理人员手机APP或者小程序实时联接的智能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建设,垃圾分类箱内置无线物联模块和必要传感器,具备垃圾箱溢满提示、事件识别和人脸识别能力、精确溯源能力,实时掌握垃圾分类关键数据以及垃圾溢满、垃圾不入箱、不按照垃圾分类规则投放垃圾等行为,有效提升垃圾分类监管水平;依托遵义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空间物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覆盖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全链条精细化智能化管理,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卫运营管理数据的综合利用,实现政府与企业互联互通、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的目的。〔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科技与大数据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8.加快完善分类运输中转系统。根据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产生量,合理布局运输中转系统,配置独立的分类运输车辆。

1)完善垃圾转运站功能。实施垃圾转运站新(改)建,原则上乡镇转运站必须设置可回收物贮存间、有害垃圾贮存间,城区垃圾转运站根据实际需要而定;城区垃圾转运站至少有1座具备大件垃圾拆解破碎功能。2023年年底前,中心城区、绥阳县、凤冈县完成改造工作;2024年年底前,其余县(市)完成改造工作。厨余垃圾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防止运输过程“抛、滴、漏”,造成二次污染。〔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2)推进分拣中心建设。中心城区建设2个、其余县(市)各建设1个分拣中心,分拣中心具备再生资源回收、分拣初加工、打包、转运功能,消防、排污设施完善,2024年年底前全部建设完成。〔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规范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按照《遵义市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应至少建设1个有害垃圾暂存点,有害垃圾暂存点应具备灯管、充电电池、过期药品、硒鼓等有害垃圾的分类存放及包装功能,中心城区2023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其余县(市)2024年年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9.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按照“市级统筹、城乡一体、垃圾四分类、一县一企业、一企一产业”的工作原则,采取市级统筹和自行组织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特许经营招标。明确实施范围,即把城市(县城)道路、背街小巷、集镇道路清扫保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运营和收运转运作业内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配置、垃圾转运站新建或改造、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城市公厕管理等,并将垃圾收运量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依法引入经济实力雄厚、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信誉度良好的市场主体实行环卫全链条市场化运作。市级统筹招标的,由市政府依法依规授予市场主体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权,县(市、区)人民政府与市场主体签订委托服务运营协议;自行组织招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市级明确的工作原则、实施范围、时间节点等要求和法定程序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权授予相关工作;凤冈县、绥阳县在市级明确的实施范围下查缺补漏,完成补充协议签订;播州区、新蒲新区按法定程序自行组织实施,实现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的目标。自行组织招标的县(市、区),特许经营实施方案需报市级审核后报省住建厅备案。各地应妥善处理现有市场化公司的合作或退出问题,新的市场主体全员接收原有环卫工人队伍,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后新的市场主体在投资运营管理上的平稳过渡。切实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中转“链条”,补齐“村、组、户”三级末端处置设施,在全市建立起城乡环卫“政府监管、企业运作、全链覆盖、以费养事”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全市城乡环卫运营和管理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以商招商”的作用,按补链延链要求招引相关环卫产业落地,着力补齐我市环卫产业链条,健全完善我市城乡环卫体系。〔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三)推动生活垃圾末端处理产业健康发展

10.加快提升分类处理能力

1)加快焚烧处理设施建设。2023年6月底前,建成湄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4年12月底前,建成正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市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垃圾填埋场管理运营,防止出现生态环境污染风险,已闭库但未封场的垃圾填埋场尽快实施环境提升改造或封场工程。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漏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存在渗漏的按照“一场一策”要求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有序组织实施整改,确保地下水逐步趋向好转直至最终达标。〔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提升餐厨垃圾处理能力。有序推进遵义生态环保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理厂和桐梓县、湄潭县、务川自治县、道真自治县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建设。2023年年底前,建成遵义生态环保产业园餐厨垃圾处理厂和湄潭县、务川自治县餐厨垃圾处置项目;2024年年底前,其余县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全部建成。正安县暂纳入道真自治县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服务范围,余庆县暂纳入凤冈县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服务范围,实现县城以上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全覆盖,处置范围有序向乡镇延伸。〔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3)合理布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按照分期分组建设方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提升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原则上中心城区建设1个大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2024年年底前建成;有条件的县(市)可建设1个中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或与邻近县(市)联合建设,2025年年底前建成。未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厨余垃圾可进入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实行协同处置。各县(市、区)根据生活垃圾分类需要适时启动乡镇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尽可能采取联合建设方式,避免产能过剩。〔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补齐有害垃圾末端处理设施短板。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提升有害垃圾处理能力,确保有害垃圾安全处置。〔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1.科学合理谋划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紧扣“十四五”目标任务,重点围绕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焚烧处理设施、厨余垃圾处理、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收运处置等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和环卫机具装备制造等产业,合理布局相关产业,对项目进行精准编制、整合打包。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向上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基金等资金,各地应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或引入实力雄厚的专业型企业独立参与,多方发力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补齐生活垃圾基础设施短板。〔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12.构建生活垃圾处理循环经济体系。通过政府主导,职能部门负责,各行业协会参与,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构建集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深加工处理、危废无害化处置、可回收物细分再利用、其他垃圾焚烧处理、炉渣资源化利用、飞灰处置、餐厨废水和垃圾渗滤液处理、建筑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和信息化管理等于一体的循环经济体系,统筹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处理,推动生活垃圾处理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各地发展需求,通过招商引资引入环卫机具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等延伸产业,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四)健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长效保障机制

13.健全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各地根据环卫保洁作业面积、垃圾收运处置量、运输里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及管理成本等要素合理测算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目标任务等,制定垃圾分类、城乡环卫市场化作业标准和考核评分细则,以评分与服务费用挂钩的方式,定期对市场化公司工作质量开展检查,设置考核评分达标门槛,建立完善退出机制,进一步激励市场化公司的积极性,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作业的服务质量。〔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4.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地要将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坚持“谁产生、谁依法负责”和产生者付费的原则,把建立健全末端收费机制作为降本增效的关键抓手,科学合理测算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成本,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把生活垃圾处理费并入水费等缴费平台统一征收,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切实降低地方财政负担。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增强村民主人翁意识,让村民自主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充分履行监督主体责任,形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各县(市)要力争在2023年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费“三费合一”征收,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三费合一”征收标准由市级统一制定,用于补充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后政府经费支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乡村振兴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全覆盖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推动遵义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组织领导体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组建工作专班,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责任清单,层层抓落实。市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履职尽责,不断完善“城乡一体,五级体系”工作运行机制,全力推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完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组织、协调和领导作用,及时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县两级职能部门要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召开现场会、外出考察等方式,将协同联动机制延伸至乡、村级,健全完善横、纵向畅通高效的联络联动机制。

三)强化督查考核。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运处置工作是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深化全国文明城市、中国百强城市等考核指标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通过实施分层级、分体系、全覆盖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推动各地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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